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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中福朋喜来登酒店 请注重下客人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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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asky  黑钻会员  2021-2-13 00: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莫斯科号巡洋舰 发表于 2021-2-12 15:18
最简单的作用,一个客人在这家酒店找茬闹事了,这家酒店把情况反馈给他接下来要入住的酒店,提前准备好
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通过向集团反馈然后再由集团向下一家酒店反馈来解决。越过集团直接反馈,那还要酒店集团干嘛?
另外,如果是这样,需要其他酒店历史入住记录干嘛?
飞客2112491  钻石会员  2021-2-13 09: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没有任何违规,酒店这种做法太奇葩了。现在还升C2,市场会教他如何做人...
KimiW  白金会员  2021-2-13 18: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ygw161 发表于 2021-2-12 14:20
请问万豪酒店集团,那一条条款赋予苏州吴中福朋喜来登酒店末经会员本人同意,有权查询该会员在万豪其他酒 ...
不用查询,系统自己会提示。善意理解酒店,你可以认为酒店是担心你定错了时间,避免no-show的积分损失;恶意理解酒店,你可以认为是酒店故意让你取消预订。
但是作为员工本身,差3k积分和他的利益没有直接关系,也基本没有间接关系,系统中能看到你的预订,没有什么特殊和主动的操作。这也不涉及隐私,相信在预定界面和会员须知里有法务审核过的条款。简单说,人家只是不希望有no-show罢了,不用想太多了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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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xy2021-2-13 22:39
送了1朵鲜花:  Life is better when shared!
ygw161 发表于 2021-2-12 14:20
请问万豪酒店集团,那一条条款赋予苏州吴中福朋喜来登酒店末经会员本人同意,有权查询该会员在万豪其他酒店订单的权利。
凯悦酒店前台能看到住客近一年集团内各酒店的客史和消费
ygw161  黑钻会员   楼主| 2021-5-30 15: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莫斯科号巡洋舰 发表于 2021-2-12 15:23
能看到当然就是有权利看了啊....这都想不明白吗?如果没有权利看系统会根据你的账户自动屏蔽相应信息的, ...
首先,作为消费者,表示不认同您的说法。认为相关酒店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享有的权利,构成了侵权。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内容如下: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 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 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 信息。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消费者在万豪酒店集团的个人身份信息,过往酒店的客史信息,预订住宿信息,同住人信息等,构成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苏州吴中福朋喜来登酒店如要使用消费者留在万豪酒店集团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相关酒店在未获得消费者明示同意的前提下,特意去查询消费者在万豪酒店集团其他酒店的预订住宿信息,并把查询到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拿来作为话术告知消费者,相关酒店人员的行为显然违背了前述原则,侵犯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权。
bibiPU  金卡会员  2021-5-30 15:33:16  | 显示全部楼层
ygw161 发表于 2021-5-30 15:04
首先,作为消费者,表示不认同您的说法。认为相关酒店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享有的权利,构成了 ...
根据你贴出来的民法典,法律只要求明示,没有要求取得消费者同意。万豪明示的隐私条款如下,而且在加入 Bonvoy 会员的时候相信你已经同意了该隐私条款。所以万豪不但已经明示,而且已经获得了你的同意。所以从法理上这个没有什么好杠的。也许有什么额外细节我们还不了解,不过从你公布的信息来看,个人觉得酒店这么做没什么。
https://www.marriott.com.cn/about/privacy.mi
ygw161  黑钻会员   楼主| 2021-5-30 16: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gw161 于 2021-5-30 18:08 编辑
bibiPU 发表于 2021-5-30 15:33 根据你贴出来的民法典,法律只要求明示,没有要求取得消费者同意。万豪明示的隐私条款如下,而且在加入 B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 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以上,请仔细查阅相关法律,写的很清楚了。万豪酒店集团的隐私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万豪自己的条款还能高于中国法律。
经营者万豪酒店集团旗下酒店,查阅消息者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据法律规定,使用范围限于必要范围,且应当向消费者明示收集,使用的规则,同时应当取得消费者同意。前述【必要范围】应指消费者之必不可少,而非仅凭万豪酒店集团旗下酒店之必要。
bibiPU  金卡会员  2021-5-30 19: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ygw161 发表于 2021-5-30 16:08
ygw161 发表于 2021-5-30 15:33 根据你贴出来的民法典,法律只要求明示,没有要求取得消费者同意。万豪明示 ...
对不起,看漏了那句话 - “并经消费者同意”。
但是我的重点是“在楼主加入Bonvoy 会员的时候就已经同意了万豪的隐私条款”。Bonvoy 注册条款如下:
https://www.marriott.com.cn/loyalty/terms/default.mi#join
摘选:
“ 您同意公司、常客计划、参与计划酒店和合作计划及其授权第三方代理机构和被许可方根据公司隐私声明收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回到我的观点:法律条款上没什么好杠的。万豪那么多法务应该不会是吃闲饭的。楼主还不如在情理上多做做文章。
ygw161 发表于 2021-5-30 15:04
首先,作为消费者,表示不认同您的说法。认为相关酒店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享有的权利,构成了侵权。《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内容如下: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 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 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 信息。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消费者在万豪酒店集团的个人身份信息,过往酒店的客史信息,预订住宿信息,同住人信息等,构成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苏州吴中福朋喜来登酒店如要使用消费者留在万豪酒店集团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相关酒店在未获得消费者明示同意的前提下,特意去查询消费者在万豪酒店集团其他酒店的预订住宿信息,并把查询到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拿来作为话术告知消费者,相关酒店人员的行为显然违背了前述原则,侵犯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权。
你加入驴想家的时候已经同意过了
ygw161  黑钻会员   楼主| 2021-5-31 12:36:03  | 显示全部楼层
莫斯科号巡洋舰 发表于 2021-5-31 10:43
你加入驴想家的时候已经同意过了
谢谢您的回复,我理解您的观点。
ygw161  黑钻会员   楼主| 2021-5-31 12: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bibiPU 发表于 2021-5-30 19:23
对不起,看漏了那句话 - “并经消费者同意”。
但是我的重点是“在楼主加入Bonvoy 会员的时候就已经同 ...
谢谢您的回复,您的重点说得很清楚了。我在注册万豪会员时勾选同意过该协议后才能注册成功。相关酒店查阅我在万豪酒店集团其他酒店的预订住宿信息的目的是否依法合规,这个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我在万豪酒店集团其他酒店的预订住宿信息均未公开,具有其私密性。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也享有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护,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隐私权的特点在于其私密性。
结合公序良俗的原则,个人认为:对于个人信息中已经对外公布,通过合法渠道可以获知的信息不属于隐私的范畴。而对于不为外界广泛知悉且公民本人也并不希望外界知悉的个人信息,则属于隐私范畴,可以依法受到保护。
综上,虽然我在注册万豪会员时勾选同意过该协议,但相关酒店不能因我同意过该协议,就可以不注重本人依法享有的隐私之权利。
楼主别去海南了 随便哪个酒店哪个前台都能看到你所有的入住信息 不管是不是本集团
ygw161  黑钻会员   楼主| 2021-5-31 16: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骑着刺猬去看海、 发表于 2021-5-31 13:13
楼主别去海南了 随便哪个酒店哪个前台都能看到你所有的入住信息 不管是不是本集团
你是不是视力有问题?还是智力有问题?请问我那个贴子或者那条回复说要去海南了?我难道不知道酒店可以查阅到客人在本集团内的相关个人信息?但就因为我提前一个多月兑换了比较便宜的积分房,酒店还特意去查阅我的个人信息,查阅了之后还特意打个来电话恶心一下我,作为当事人,感受就是酒店侵犯了我的隐私权。
書宁mine4ever  钻石会员  2021-5-31 17: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ygw161 发表于 2021-2-12 14:20
请问万豪酒店集团,那一条条款赋予苏州吴中福朋喜来登酒店末经会员本人同意,有权查询该会员在万豪其他酒店订单的权利。
这个你要么注销会籍………不然都是公开能看历史记录的,只有部分客史备注无法查看其他酒店的,需要更高级别权限。
评论内容不可见
前厅部你整个预定信息都看得到 往前往后 你能看到的前厅就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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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w1612021-6-2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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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w161  黑钻会员   楼主| 2021-6-2 11: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書宁mine4ever 发表于 2021-5-31 17:37
这个你要么注销会籍………不然都是公开能看历史记录的,只有部分客史备注无法查看其他酒店的,需要更高级 ...
我不认同您的说法。相关酒店不注重消费者的隐私与注不注销销会籍没有关系。理由如下:
一.我在注册万豪会员时的确勾选同意过万豪隐私条款,所以,相关酒店可以看到我在万豪酒店集团内所有的个人信息,但不意味着相关酒店就可以不注重消费者的隐私之权利。
二.事情经过:相关酒店因我提前一个月兑换了比较优惠的积分客房,所以,相关酒店就去查阅我在万豪酒店集团其他酒店的预订住宿信息,查阅过后还特意打电话给我,告知确认一下。个人认为,酒店特意打电话给我并且告知已经查阅到我在万豪其他酒店同日期也有预订住宿信息的行为,使得我担心个人信息和隐私随时有可能被泄露和被滥用的忐忑不安中,也没有注重消费者的隐私之权利。
三.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四.我在万豪酒店集团其他酒店的预订住宿信息不为外界广为知悉,且本人也不希望外界知晓的个人信息,属于隐私的范畴,依法受到保护。
综上,我个人觉得:苏州吴中福朋喜来登酒店没有注重消费者的隐私之权利。
哆玖以逅·  蓝钻会员  2021-6-2 11:28:37  | 显示全部楼层
ygw161 发表于 2021-5-31 16:48
你是不是视力有问题?还是智力有问题?请问我那个贴子或者那条回复说要去海南了?我难道不知道酒店可以查 ...
这个2X我早都拉黑了,没有脑子
没钱旅游    匿名飞客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post_deleted
ygw161  黑钻会员   楼主| 2021-6-2 13:4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gw161 于 2021-6-3 10:48 编辑
评论内容不可见
善意的认为,你把他们想的太好了!
飞客1919064  钻石会员  2021-6-3 00: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家感受很不好的酒店,其实不去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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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客21124912021-6-3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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